营转非大客车违规营运将一律扣留车辆
6月8日,市公安交警支队通报,今后,我市将加大“营转非”机动车的监管,严防"营转非"大型客车再从事营运活动,对"营转非"大型客车违规参与营运的,将一律扣留车辆并移送交通运输部门处理。
据了解,所谓“营转非”机动车是指由营运货车、营运大型客车、营运小客车等具有营运性质的机动车转为非营运性质的机动车辆。为加强对“营转非”大客车的监管,严防 “营转非”大客车交通事故,根据省公安厅的部署,近期,市交警支队将对我市“营转非”大客车进行一次“见车见人见证”的排查,现场采集图片资料,拍照登记,详细了解车辆用途、产权转移、联系方式及目前所在地等情况,着重检查车辆安全运行情况,驾驶员的驾驶资格、保险及从业资格证等情况。
在排查过程中,对车辆逾期未检、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,督促车辆所有人立即办理年检、注销业务;办理报废业务的,派员现场监督逐车解体;车辆存在轮胎磨损严重、制动、灯光不符合技术标准要求等问题的,限期督促整改,及时消除隐患;车辆有多次交通违法未处理的,督促所有人、驾驶人及时处理并严格落实处罚、记分和降级管理措施,同时督促没有清晰标识的“营转非”大客车车属单位和车主及时按照专用标识式样要求进行喷涂或粘贴。
即日起,凡“营转非”大客车逾期未检、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,将暂停其车辆所有人或车属单位的相关车管业务,对在路查路检过程中发现"营转非"大型客车违规参与营运的,一律扣留车辆并移送交通运输部门处理,违规接送学生的,还将通报当地教育部门。
(来源:中山驾协)